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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項企業獎勵自助查詢!合肥市級產業政策2024年二三季度集中申報兌現清單
合肥市級產業政策2024年二三季度集中申報兌現
合肥市級產業政策2024年二三季度集中申報兌現獎勵中試平臺(基地)、概念驗證中心、技術轉移、成果就地轉化、示范應用場景項目、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管理服務輸出、合肥數據要素流通平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物流企業、激勵企業擴大規模、服務業集聚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農家樂轉型升級、民宿、自駕車旅居車營地、旅游景區、城市閱讀空間、科技重大項目、公共服務平臺、新藥研發、高價值專利培育、專利導航項目、專利密集型產品項目、知識產權金融、合肥市光伏電站市級度電補貼、專業孵化載體、自然科學基金、企業技術改造、“智改數轉”診斷、公共領域節能減排、氫燃料加氫運營獎勵、智能網聯汽車公開道路測試獎勵、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上市受理、境外上市、新三板掛牌、上市公司遷入、企業上市股改、辦公用房、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燈塔工廠”、龍頭企業、文化場館建設等128個項目補貼,合肥企業申報這些獎有不明白的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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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級產業政策2024年二三季度產業政策集中申報兌現清單 | ||||
序號 | 政策名稱 | 政策條款簡稱 | 政策標準 | 政策條款申報通知擬發布時間 |
1 | 2023年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中試平臺(基地)建設招引補貼 | 對中試平臺(基地)建設,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類別1.新建中試平臺(基地) | 4月第1周 |
2 | 2023年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概念驗證中心運營補貼 | 對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基地)的運營,按其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類別1.概念驗證中心運營補貼 | 4月第1周 |
3 | 2023年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中試平臺(基地)運營補貼 | 對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基地)的運營,按其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類別2.中試平臺(基地)運營補貼 | 4月第1周 |
4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技術轉移獎勵 | 對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紀)人等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我市轉化的,按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和30萬元獎勵。類別1:對技術轉移機構(含高校設立的)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肥實現轉化的,按技術交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1%,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 4月第1周 |
5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技術轉移獎勵 | 對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紀)人等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我市轉化的,按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和30萬元獎勵。類別2:對技術經理(紀)人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肥實現轉化的,按技術交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1%,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 4月第1周 |
6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成果就地轉化獎勵 | 對高校院所輸出應用型科技成果或企業吸納技術就地轉化,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按不超過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5%給予高校院所最高150萬元獎勵,單項成果成交并實際支付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15%最高150萬元獎勵。類別1:對在肥高校院所在本市范圍內輸出應用型科技成果,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按不超過技術合同交易額的15%給予獎勵,同一項目不超過150萬元,資金可用于獎勵在交易服務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團隊(人員)。 | 4月第1周 |
7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成果就地轉化獎勵 | 對高校院所輸出應用型科技成果或企業吸納技術就地轉化,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按不超過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5%給予高校院所最高150萬元獎勵,單項成果成交并實際支付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15%最高150萬元獎勵。類別2:對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在肥實現轉化,并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單項成果成交并實際支付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15%獎勵,單個企業最高150萬元。 | 4月第1周 |
8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示范應用場景項目補貼 | 對符合條件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額的30%分檔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 4月第1周 |
9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高校院所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補貼 | 根據《合肥市進一步加強科技成果轉化若干措施(試行)》(合政〔2022〕68號)(以下簡稱《成果轉化若干措施》),對在肥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將職務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的,根據其所得現金收入形成的(市級)地方財力貢獻,給予等額獎勵。 | 4月第1周 |
10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管理服務輸出獎補 | 根據《孵化器眾創空間行動方案》,對接受管理服務和品牌輸出后被認定為省級、國家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輸出方10萬元、20萬元補助;對接受管理服務和品牌輸出后被備案為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輸出方5萬元、10萬元補助。補助主要用于管理團隊的獎勵,單個輸出方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 4月第1周 |
11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支持合肥數據要素流通平臺建設 | 對合肥數據要素流通平臺根據年度運營成效給予最高100萬元運營補貼。 | 4月第2周 |
12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 |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并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支持政策。 | 4月第2周 |
13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物流企業品牌獎勵 | 對營收達到3億元以上的4A級以上物流企業、四星級以上冷鏈、5A級網絡貨運企業,獲批當年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 4月第2周 |
14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激勵企業擴大規模 | 對服務業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金融、商貿企業)營業收入規模首次達到3億元以上并增速超過20%,并按期升規入統的,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120萬元獎勵。 | 4月第2周 |
15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服務業集聚區運營獎勵 | 對集聚檢驗檢測、會計審計、律所等高端服務業企業超30家且營收超3億元且保持正增長的新獲批市級及以上服務業集聚區,給予獲批當年50萬元一次性獎勵。 | 4月第2周 |
16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鼓勵加快升規入統 | 對建筑業企業當年入統且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 | 4月第3周 |
17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激勵企業擴大規模 | 對建筑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且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200億元以上每一個百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0萬元。 | 4月第3周 |
18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利息補貼 | 對符合條件的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政信貸”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萬元以內貸款的,給予50%最高50萬元利息補貼。 | 4月第3周 |
19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農家樂轉型升級 | 新通過(政策有效期內)市級驗收,達到《省休閑旅游示范試點評定標準》的農家樂轉型升級試點示范單位,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貼。 | 4月第3周 |
20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民宿、自駕車旅居車營地建設 | 新評為(政策有效期內)丙級以上等級的民宿、3C等級以上的自駕車旅居車營地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獎補。丙級民宿(3C自駕車旅居車營地)給予30萬元獎補,乙級民宿(4C級自駕車旅居車營地)給予50萬元獎補,甲級民宿(5C自駕車旅居車營地)100萬元獎補。 | 4月第3周 |
21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旅游景區建設 | 新晉升(政策有效期內)為國家5A、4A、3A旅游景區的,分別給予5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建設獎補。 | 4月第3周 |
22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城市閱讀空間運營獎勵 | 市區、開發區范圍內城市閱讀空間考核結果評定為優秀等次的運營方,獎勵10萬元;考核結果評定為良好等次的運營方,獎勵8萬元??h市范圍內城市閱讀空間考核結果評定為優秀等次的運營方,獎勵6萬元;考核結果評定為良好等次的運營方,獎勵4萬元。 | 4月第3周 |
23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支持合肥數據要素流通平臺建設 | 對合肥數據要素流通平臺數據供應商按數據交易量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 4月第4周 |
24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承擔國家科技重大項目補貼 | 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按國家實際撥付經費20%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配套補貼。 | 4月第4周 |
25 | 2023年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省科技攻關項目等配套補貼 | 對入圍省科技重大專項等,按省科技創新政策實際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補貼。 | 4月第4周 |
26 | 生物醫藥政策 | 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
建立全市公共服務平臺資源庫,對產業集聚區、特色產業園區內建設的合同研發機構(CRO)、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CDMO)等產業應用基礎平臺,以及醫療大數據臨床研究應用中心、檢驗檢測中心、轉化醫學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技術與標準研究等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 2022年以來,對為我市企業(雙方無投資關聯關系)提供服務的公共平臺,提供藥械報批、產業培訓、創業服務的聯盟、協會、服務機構等,根據服務內容和效果,給予年度服務合同總額 10%最高 100 萬元的獎補。 |
4月第4周 |
27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支持新藥研發 | 對創新藥(含獲批緊急使用的藥品),新進入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的,按企業實際研發投入的4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5000萬元。對改良型新藥,新進入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的,按企業實際研發投入的40%分別給予最高400萬元、800萬元、1500萬元的補助。 | 4月第4周 |
28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對藥品或醫療器械單品種年銷售收入上臺階的獎補 | 對單品種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億元、3億元、1億元的藥品,首次突破5億元、3億元、1億元、5000萬元的醫療器械,分檔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 4月第4周 |
29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對我市企業承接外地藥械委托生產的獎補 | 對在肥企業承接外地藥械委托生產(雙方無投資關聯關系)并在合肥銷售結算的,每年分別給予委托方、被委托方合同執行額各5%的獎補。 | 4月第4周 |
30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 對本市研發的藥械新通過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歐盟藥品管理局(EMEA)或歐盟質量指導委員會(EDQM)、英國藥品和保健品管理局(MHRA)、國際藥品認證合作組織(PIC/S)注冊、認證,并在相關國外市場實現銷售的,按實際投入給予持有人每個品種最高100萬元的獎補。 | 4月第4周 |
31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高價值專利培育 | 對于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并通過驗收的創新主體,按照專精特新企業30萬的標準,給予資助。 | 4月第5周 |
32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高價值專利培育2 | 對于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并通過驗收的創新主體,按照規上企業50萬的標準,給予資助。 | 4月第5周 |
33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高質量專利資助 |
對于當年新增的有效發明專利,同時符合如下五個維度之二的,給予每件1萬元的獎勵,每家單位不超過30萬。其中維持年限超過十年的發明專利,不受當年新增限制。符合多個維度的同一件專利不重復獎勵。 對當年通過PCT途徑獲授權的美國、日本、歐專局發明專利,依據每件歐專局授權專利15000元、美國授權專利5000元、日本授權專利5000元的標準予以獎補。同一個單位每年獎補不超過100萬元。 |
4月第5周 |
34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專利導航項目 | 對于圍繞合肥市重點產業開展的專利導航項目,擇優推薦申報國家專利導航示范項目,并給予每項15萬元資助。 | 4月第5周 |
35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專利導航項目2 | 對于圍繞合肥市重點產業開展的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項目,擇優給予每項15萬元資助。 | 4月第5周 |
36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專利密集型產品項目 | 對當年培育的合肥市專利密集型產品,按照每件5萬元的標準,給予企業最高10萬元的獎勵。 | 4月第5周 |
37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
對當年我市中小企業以轉化運用為目的,從市內外高校院所、企業等受讓無法律爭議、符合我市技術和產業政策的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按照發明專利2萬元/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實用新型專利5千元/件的標準,給予中小企業每家每年最高6萬元獎勵。省市縣不重復獎補 對當年高校院所、企業在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公開發布且實際達成開放許可的專利,按照發明專利1萬元/件,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5千元/件的標準,給予專利權人每年最高50萬元獎勵。省市縣不重復獎補。 對當年獲取高校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成果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省市縣不重復獎補。 |
4月第5周 |
38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發展知識產權金融 | 對當年企事業單位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活動所產生的利息、評估費用按照質押登記金額1%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對當年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活動的擔保機構,按照質押登記金額的0.5%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省市縣不重復獎補。 | 4月第5周 |
39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發展知識產權金融2 | 對當年企業投保專利保險,按實際支出保費的5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資助額不超過30萬元 | 4月第5周 |
40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發展知識產權金融3 | 對當年成功發行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按照融資金額1.5%的標準對發行主體給予資助,同一家單位資助額不超過500萬元。省市縣不重復獎補。 | 4月第5周 |
41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發展知識產權金融4 | 對知識產權融資租賃業務,按照融資額1%的標準,對出租人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省市縣不重復獎補。 | 4月第5周 |
42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 | 當年經市知識產權局備案并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給予1.5萬元、高校和科研院所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 4月第5周 |
43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國家知識產權示范 | 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省市不重復獎補。 | 4月第5周 |
44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國家知識產權示范2 | 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勵。省市不重復獎補。 | 4月第5周 |
45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知識產權服務能力提升激勵 | 對于在合肥市依法登記注冊且年度代理發明專利質量數量排名全市前20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分別給予1至5名15萬元、6至15名10萬元、16至20名5萬元的獎勵。 | 4月第5周 |
46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知識產權維權 | 對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勝訴的單位,給予單個案件最高10萬元、單戶企業最高30萬元的訴訟費、代理費補貼。 | 4月第5周 |
47 | 光伏專項政策 | 合肥市光伏電站市級度電補貼 | 對已經納入合肥市光伏電站市級度電補貼目錄項目,繼續實行固定補貼政策,度電獎補標準及年限按照項目并網時政策執行。 | 5月底 |
48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引進重大科技服務機構補貼 | 根據《成果轉化若干措施》,對引進行業影響力較強、服務能力突出的科技服務機構在本市設立企業總部、地區總部,按年度投入規模、營業收入、服務我市企業數量等績效,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特別重大的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 5月第1周 |
49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科技服務機構入庫培育補貼 | 根據《成果轉化若干措施》,開展科技服務機構入庫培育工作,入庫機構培育有效期3年,每年組織專家對入庫機構運行情況進行績效評估,給予績效評估結果優良的機構最高100萬元獎勵,優良率不超過30% | 5月第1周 |
50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認定獎補 | 根據《合肥市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發展行動方案》(合政辦秘〔2022〕43號)(以下簡稱“《孵化器眾創空間行動方案》”),對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給予運營單位3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對新備案為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運營單位10萬元、3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經費支持方式為差額補助,單個孵化器獎補總額最高100萬元,單個眾創空間獎補總額最高30萬元。 | 5月第1周 |
51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專業孵化載體獎補 | 根據《孵化器眾創空間行動方案》,對新認定為市級及以上專業型孵化器,給予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新備案為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獎補。 | 5月第1周 |
52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設金融支持 | 根據《孵化器眾創空間行動方案》要求,對各縣(市)區、開發區采取發行專項債等方式整合老校區、寫字樓、工業廠房、老舊小區、傳統街區等資源,或積極與高校院所共建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市財政給予專項債產生利息50%的補貼;將企業融資建設孵化器眾創空間納入“政信貸”支持范圍,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貸款支持。貸款利率不高于1年期LPR上浮30%,按當年發生貸款利息的50%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補貼。政府性擔保機構擔保費率不高于1%/年,按照擔保額的1%給予擔保機構保費補貼。 | 5月第1周 |
53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績效評價獎補 | 根據《孵化器眾創空間行動方案》,對孵化器按照綜合型、專業型,對眾創空間按照社會建設、高校建設,設置不同績效評價指標進行分類考核,對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 | 5月第1周 |
54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推進企業轉型升級 | 支持軍民融合項目建設,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 5月第1周 |
55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科技保險補貼 | 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等,按實際保費的 10%-50%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補貼。 | 5月第3周 |
56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市科技重大專項項目 | 遴選一批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項目,依法通過“定向委托”“揭榜攻堅”等方式,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 | 5月第3周 |
57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關鍵共性技術研發項目 | 通過“競爭賽馬”等方式,對產業共性技術瓶頸項目給予30萬元—200萬元支持。 | 5月第3周 |
58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市自然科學基金 | 基金主要面向合肥市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醫療機構、高新技術企業,圍繞合肥市科技、產業發展需求,支持在重點領域和方向開展任務導向型應用基礎研究,重點支持產學研協同創新。預期成果有產品的項目資助20萬元,預期成果僅有專利的項目資助10萬元。 | 5月第4周 |
59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提升園區服務水平 | 對市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開展年度綜合評估,按不超過基地總數的50%分檔給予最高5000萬元獎勵。 | 5月第4周 |
60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激勵擴大融資規模。 | 對市重點產業鏈企業通過“政信貸”金融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貸款,給予50%最高200萬元貼息補助。 | 5月第4周 |
61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企業技術改造補貼 | 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改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生產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 | 5月第4周 |
62 | 合肥市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 | 獎補開展“智改數轉”診斷(2022年) | 通過政府采購,委托診斷咨詢服務商為企業進行“智改數轉”診斷服務,同步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診斷服務進行全過程監理和服務效果評估。 | 5月第4周 |
63 | 合肥市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 | 支持公共領域節能減排 | 新能源汽車運營規模不少于20輛的客運、環衛、物流、駕培等公共領域汽車運營企業,對其新購置且接入市級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監測平臺的新能源汽車,依據車輛年度(行駛證注冊登記日起一年)實際運行碳減排情況給予一次性減排獎勵,標準為每千克碳不超過10元,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 | 5月第4周 |
64 | 合肥市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 | 氫燃料加氫運營獎勵 | 對獨立運營的加氫站、加氫車、加氫船按實際加氫量給予不超過25元/公斤最高500萬元的運營補貼,享受補貼的加氫運營商收取加氫費用不超過60元/公斤(含補貼在內)。 | 5月第4周 |
65 | 合肥市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 | 氫燃料電池汽車購置獎勵 | 對采購符合安全和技術要求的氫燃料電池車輛,按照裝機功率給予采購主體3000元/kW的一次性補貼,單車最高30萬元。 | 5月第4周 |
66 | 合肥市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 | 智能網聯應用類項目固定資產獎勵 | 對新建和改擴建且投資額超過1000萬的港口和礦山無人駕駛、自動駕駛網約車、自動駕駛巴士、智能網聯卡車物流、飛行汽車、無人車配送、無人船等智能網聯應用類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15%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 5月第4周 |
67 | 合肥市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 | 智能網聯汽車公開道路測試獎勵 | 對申請在公開道路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的企業,給予車輛測試牌照申請有關檢測費不超過50%的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 5月第4周 |
68 | 合肥市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 | 支持產業鏈生態體系建設 | 對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一級、二級配套供應商,每新配套一家整車企業,給予合同執行金額5%最高2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5月第4周 |
69 | 合肥市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 | 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 | 對活動期間通過參與下鄉活動銷售門店購買新能源汽車下鄉標準化車型的居民,給予 5000 元/輛的下鄉推廣補貼,新能源汽車下鄉補貼條款與市級其他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條款不重復享受。新能源汽車下鄉年度指標 1000 輛,用完即止。 | 5月第4周 |
70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補貼 | 對新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 6月第1周 |
71 | 合肥市科技創新產業政策實施細則 | 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補助 | 對符合條件的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符合加計扣除條件的研發費用10%,給予10萬元—50萬元補貼。 | 6月第1周 |
72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 證監局輔導備案獎勵 | 對在我市注冊,完成安徽證監局輔導備案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 6月第1周 |
73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 上市受理獎勵 | 對在我市注冊,上市申請獲境內交易所受理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企業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的再獎勵50萬元。企業享受過新三板、創新層相關獎勵的,在獎勵時予以扣除。 | 6月第1周 |
74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 境外上市獎勵 | 對在我市注冊,直接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香港聯交所、紐交所、納斯達克)上市的企業,在上市后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境外多地、多次上市的,享受一次補助。 | 6月第1周 |
75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 新三板掛牌獎勵 | 對在我市注冊,首次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 6月第1周 |
76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 新三板“創新層”獎勵 | 對在我市注冊,首次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 6月第1周 |
77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 上市公司遷入獎勵 | 對遷入我市的省外上市公司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 6月第1周 |
78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 擬上市企業遷入獎勵 | 對遷入我市的擬上市企業(遷入之日起一年內輔導備案),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 6月第1周 |
79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 企業上市股改獎勵 | 對在我市注冊,與券商簽訂上市服務協議并完成股份改制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同時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股改前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8000萬元;2.股改前一年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孰低者為準)不低于2000萬元;3.科創屬性符合證監會《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常規指標中3項或例外指標中1項。 | 6月第1周 |
80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金融業) | 上市后備企業貸款貼息獎勵 | 對政策有效期內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的上市后備企業成功上市前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支出,按年給予50%最高50萬元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 | 6月第1周 |
81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服務業集聚區考評獎勵 | 對市級及以上服務業集聚區,從集聚企業數量、營業收入增長等方面開展運營評價,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 6月第3周 |
82 | 總部經濟政策 | 多作貢獻獎勵 | 對總部企業年度營業利潤和本地經濟貢獻兩項指標均較上年增長10%及以上,且年度本地經濟貢獻不低于近兩年最高值的,按照年度營業收入的1%且不高于本地經濟貢獻增量的40%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其中最高不超過20%可由企業發放給管理團隊。 | 6月第3周 |
83 | 總部經濟政策 | 核心員工激勵 | 總部企業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較上年度增長20%及以上且不低于近兩年最高值的,對不超過員工總人數的10%且工資性年收入不低于4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其上年度工資性年收入的2%給予獎勵。 | 6月第3周 |
84 | 總部經濟政策 |
產業鏈對接和 場景應用支持 |
支持總部企業在肥舉辦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供應商大會,對參會企業150(含)家以上、實際會期2天或在肥住宿1天及以上,且達成合作協議超10億元的會議,一次性給予50萬元支持;參會企業每增加50家,獎勵資金增加2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開展總部企業專場產業鏈供需對接、場景對接活動,為總部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應用提供場景機會,支持快速落地推廣。 | 6月第3周 |
85 | 總部經濟政策 | 金融支持 | 對獲得多作貢獻獎勵的總部企業,上一年度新增貸款的,按實際貸款利息金額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貼息??偛科髽I將上市主體遷入我市的,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總部企業的信貸投放,支持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加強總部企業項目投資,鼓勵總部企業與各類資本合作設立產業基金。 | 6月第3周 |
86 | 總部經濟政策 | 辦公用房支持 | 總部企業在我市新購、自建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的,按照每平米500元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分3年安排,每年不超過企業年度本地經濟貢獻。 | 6月第3周 |
87 | 合肥市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 | 獎補開展“智改數轉”診斷(2023年第一批) | 通過政府采購,委托診斷咨詢服務商為企業進行“智改數轉”診斷服務,同步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診斷服務進行全過程監理和服務效果評估。 | 6月第3周 |
88 | 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 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獎勵 | 對新增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連續3年按其當年新增我市貢獻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 6月第4周 |
89 | 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 | 對新增“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連續3年按其當年新增我市貢獻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 6月第4周 |
90 | 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 | 對新增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連續3年按其當年新增我市貢獻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 6月第4周 |
91 | 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
工業企業連續3年 穩規獎勵 |
連續3年給予穩定在規上的企業當年新增我市貢獻50%最高50萬元獎勵。 | 6月第4周 |
92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燈塔工廠”的企業獎勵 | 對新增“燈塔工廠”的企業,按其當年經濟指標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 6月第4周 |
93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國家級單項冠軍企業獎勵 | 對新增國家級單項冠軍企業,按其當年經濟指標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 | 6月第4周 |
94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獎勵 | 對新增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按其當年經濟指標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 6月第4周 |
95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獎勵 | 對新增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按其當年經濟指標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 6月第4周 |
96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激勵企業擴大規模 | 對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且營業收入利潤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200億元以上每一個百億元臺階增加獎勵100萬元。 | 6月第4周 |
97 | 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倍增培育行動計劃 | 外省遷入我市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獎勵政策 | 外省遷入我市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參照《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獎勵政策執行。 | 6月第4周 |
98 | 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 | 鼓勵在肥投資設立軟件企業 | 對新設立的軟件企業,按其在肥繳納社保員工數和營業收入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鼓勵各類企業剝離其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務,進行專業化發展,設立獨立法人軟件企業,比照上述標準進行獎勵。 | 6月第4周 |
99 | 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 | 加大龍頭企業招引力度 | 對全球500強、中國500強、中國軟件百強、國內外上市公司、營收超10億元的企業在肥設立獨立法人軟件企業,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在肥繳納社保員工數達到100人以上,落戶后兩年內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的,按不超過其營業收入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落戶后三年內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的,按不超過其營業收入的15%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于符合合肥市招商引資大項目認定導則界定標準的項目,可以申請“一事一議”政策支持。 | 6月第4周 |
100 | 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 | 鼓勵企業提升開發服務資質 | 對新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五級、四級、三級認證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通過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一級、二級認證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 | 6月第4周 |
101 | 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 | 鼓勵企業擴大規模 | 對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存量軟件企業,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速均超過30%的,按不超過其第二年營業收入增量的5%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政策有效期內同一企業最多可享受兩次。 | 6月第4周 |
102 | 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 | 大力支持軟件園建設 | 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新建軟件園,對經市級認定的軟件園運營單位一次性分檔給予最高300萬元招商運營費用補貼。對由全國知名軟件園運營單位進行運營的軟件園,招商運營費用補貼上浮20%。 | 6月第4周 |
103 | 合肥市加快軟件產業發展推進軟件名城創建若干政策 | 大力支持軟件園建設2 | 經市級認定的軟件園連續年度新增軟件企業和軟件業務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分檔給予軟件園運營管理團隊最高150萬元獎勵。為提升軟件產業集聚度,加大園區項目招引力度,鼓勵各軟件園建設運營單位對新入駐園區的軟件企業,實行房租減免。 | 6月第4周 |
104 |
2023年四季度穩經濟若干政策 (制造業) |
鼓勵大企業增收增利獎勵 |
(一)對2023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營收利潤率分別在10%、5%、0%以上的規上制造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達全市平均水平,四季度營業收入同比每新增1000萬元,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5萬元、1萬元和0.5萬元獎補資金;年度營業收入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減半獎勵,單戶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二)對2023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的規上制造業企業,全年營業收入利潤率保持前三季度利潤率水平的,四季度利潤每新增1000萬元,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萬元獎補資金,單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全年利潤率超過前三季度水平的,按三季度水平折算后超出部分利潤每增加1000萬元,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萬元獎補資金,單戶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同時符合(一)(二)條款條件的企業,合計最高獎勵不超過300萬元。 |
6月第4周 |
105 |
2024年四季度穩經濟若干政策 (制造業) |
鼓勵家電企業增產獎勵 | 對全年營業收入超10億元以上,且年度營收增幅超過10%的家電整機規上制造業企業,四季度營業收入同比每增加1000萬元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萬元獎勵;年度營收增幅低于10%的企業,按每1000萬元獎勵0.5萬元標準執行;營收利潤率為負的企業不予獎補。單戶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 6月第4周 |
106 |
2025年四季度穩經濟若干政策 (制造業) |
新投產企業產能釋放獎勵 | 對2023年前三季度新投產入規的規上制造業企業,四季度月均營收較三季度月均營收環比增長10%、30%、50%以上,每新增營收1000萬元,獎勵企業管理團隊0.5、0.8、1萬元,單戶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 | 6月第4周 |
107 |
2026年四季度穩經濟若干政策 (制造業) |
支持領軍型企業快速發展獎勵 | 對獲評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2023年度及四季度營收同比增速均達10%以上的規上制造業企業,按營收同比每新增1000萬元,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2萬元獎補資金,單戶企業最高獎勵150萬元。 | 6月第4周 |
108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 對符合條件的建筑業小微企業通過“政信貸”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萬元以內貸款的,給予50%最高50萬元利息補貼。 | 7月第1周 |
109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文化場館建設 |
1.支持美術館、藝術館、城市閱讀空間建設。 社會資本新建(不含改擴建)投資200萬元以上的美術館、藝術館、城市閱讀空間,依法取得相關許可證照,符合消防、安全生產規定,開放運營一年時間以上且社會效益顯著的,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2.支持非國有博物館建設 社會資本新建、改建或擴建投資2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博物館,依法取得相關許可證照,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
7月第1周 |
110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廣播電視產業高質量發展 |
對在我市登記注冊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以第一出品單位在我省備案立項并取得發行許可的優秀電視劇(含網絡劇)、動畫片,以第一出品單位出品的優秀紀錄片給予獎補。每部電視劇獎補最高100萬元,每部紀錄片、動畫片獎補最高50萬元,同一作品不重復獎補。申報單位須擁有作品著作權,凡聯合創作生產的作品,因著作權或資金分配等引起的糾紛,由申報單位承擔全部責任。作品播出、獲得評優時間(以評優結果認定文件印發時間為準)應在政策有效期內。重大理論文獻電視片須取得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頒發的《理論文獻電視片播出許可證》。 播出獎補:在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綜合頻道、電視劇頻道(17:00—23:00)首播的電視劇,給予每集5萬元一次性獎補。在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綜合頻道、紀錄頻道(17:00—23:00)首播的單集時長30分鐘(含)以上的紀錄片,給予每集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在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綜合頻道、少兒頻道(17:00—21:00)首播的電視動畫片,按每分鐘1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 獲獎獎補:獲得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評選的優秀國產紀錄片、優秀國產電視動畫片、優秀網絡視聽作品(網絡劇、網絡動畫片),年度優秀每部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季度優秀每部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補。獲得省廣播電視局評選的年度省優秀國產紀錄片、皖美呈現——影像安徽記錄計劃的優秀紀錄片、省優秀電視動畫片每部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 |
7月第1周 |
111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文旅企業貸款貼息 | 按企業貸款利息總額的50%給予貼息,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7月第1周 |
112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文創園區運營獎勵 | 對經認定的市級文化創意園區,按照文化創意園區評估指標體系(含入庫企業數量增加、營業收入正增長等),由專家組對園區運營情況進行評估,經評估認定為優秀、良好的分別給予園區運營單位50萬元、30萬元獎勵。 | 7月第1周 |
113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扶持民營文藝表演院團發展 |
1.民營院團原創劇目補助 申報條件:經專家評審入選市級扶持范圍(市戲曲劇本資源庫)的原創劇目,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近兩年內入選省級及以上劇本孵化計劃等劇本創作扶持項目的,小戲給予5萬元一次性補助,大戲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2.民營院團擴大演出規模補貼 申報條件:民營院團年規范演出達到100場、200場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貼。演出應在合肥市范圍內組織,在有安全隱患的場所演出的,一經查實,場次不予累計。每場演出時長不少于90分鐘,戲曲專場可演出整本大戲或3—5個小戲、折子戲,綜藝演出一般不少于13個節目。演職人員不少于20人,且正式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人才類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3.民營院團劇目展演獎勵 申報條件:民營院團原創劇目受邀參加全國戲曲展演、知名藝術節展演或國內外重大賽事且進入主要獎項前3名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
7月第1周 |
114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 | 支持國際化、全國性文旅活動 |
國際化、全國性、線下有較大影響的文旅活動(以政府為投資主體的項目除外),具有較高的創新性、獨特性和可觀賞性,預期經濟、社會效益顯著,有5個(含)以上省份或國家的節目(團隊)參與,獲得2家省級(含)以上主流媒體宣傳報道。 申報單位應在活動舉辦前1周向縣(市)區、開發區屬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提出備案申請,屬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初審后出具備案通知書,并報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藝術處備案。活動結束后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專家組對所有備案活動依據資金投入、活動質量、活動規模、取得效益(社會、經濟)等進行評審(實行競爭性分配),認定為合格、良好、優秀等次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補貼。參評活動數量超過7個(含),優秀不超過30%;數量不足7個,優秀不超過2個。 活動舉辦期間,屬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應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跟蹤了解。 |
7月第1周 |
115 | 合肥市服務人才發展若干政策 | 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引進生活補助 | 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每月3000元或2000元的補助,連續發放3年(集成電路產業企業的人才為5年)。 | 7月第1周 |
116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制定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重點培育品種目錄 | 制定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重點培育品種目錄,支持目錄內的藥械參與公共資源交易。 | 7月第5周 |
117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對新獲注冊批件并就地轉化的藥品的獎補 | 對新獲注冊批件并在我市投產的創新藥(含獲批緊急使用的藥品)、改良型新藥、化學仿制藥、生物類似藥、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按批件類別分別給予上市許可批件持有人最高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的獎補。對在本市生產的已上市創新藥、改良型新藥進行再開發并新增適應癥的,單個品種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 | 7月第5周 |
118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對新獲注冊證醫療器械就地轉化的獎補 | 對新獲注冊證并在我市投產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第二類醫療器械(限非零部件類醫療儀器設備及器械、國內首創器械、高值耗材),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 7月第5周 |
119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對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的獎補 | 對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固體制劑、注射劑,按品種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100萬元的獎補,在國內同品種前三家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再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 7月第5周 |
120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對首次取得登記號并在我市投產的原料藥、輔料的獎補 | 對首次取得登記號并在我市投產的原料藥、輔料(狀態標識為A),給予登記人最高20萬元的獎補。 | 7月第5周 |
121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對新關聯制劑的原料藥、輔料的獎補 | 對所關聯制劑首次獲得上市批準或首次關聯已上市制劑品種通過關聯審評審批的,給予登記人最高30萬元的獎補。 | 7月第5周 |
122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建立藥械注冊指導服務工作站 | 對建設運營單位給予每年最高60萬元的補助。 | 7月第5周 |
123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對首次取得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認證項目達到3大項、5大項的企業(機構)的獎補 | 對首次取得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認證項目達到3大項、5大項的企業(機構),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后期每新增1個試驗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補。 | 7月第5周 |
124 | 加快推進合肥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對首次取得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GCP)認證的企業(機構)的獎補 | 對首次取得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GCP)認證的企業(機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補,后期每新增1個專業學科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補。單個企業(機構)累計獎補最高500萬元。 | 7月第5周 |
125 | 新能源汽車政策 | 推廣應用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獎補政策,即:使用滿4年的更換電池補貼。 | 純電動巡游車營運期限內,汽車生產企業與購買者約定,因 電池衰減導致綜合工況續駛里程低于320公里的,更換電池費用 由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其中,運營在4年內的,不予補助;運營 滿4年后的,更換電池費用由市財政按一次更換費用的50%比例 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最高補助3萬元/臺。 | 8月第1周 |
126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等轉型升級補貼 | 對工業企業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的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 9月第4周 |
127 | 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政策 |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 對符合條件的優質小微工業企業通過“政信貸”產品獲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萬元以內貸款的,給予50%最高50萬元利息補貼。 | 9月第4周 |
128 | 合肥市服務人才發展若干政策 | 組織開展高層次人才培訓 | 組織開展高層次人才培訓。 | 9月第4周 |